ㅤ 佛在《楞嚴經》中清楚開示:地獄不是他人所判,而是自業所感。眾生因造作惡業,依其習氣輕重,感得不同的地獄果報,經中稱為「造十習因,受六交報」。所謂「十因」,是十種長期薰習的惡行與心念,如淫、貪、嗔、慢、詐、誑、怨、邪見、誣謗、掩覆罪過;所謂「六果」,則是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造業後,於臨終與果報現前時,所感受的苦境。
ㅤㅤ經中指出:惡業皆由六識妄動而起,果報亦從六根現前而受。有人臨終見猛火遍滿、有人聞恐怖巨響、有人被惡氣熏逼、有人感身觸刀山、有人心識狂亂、苦不堪言,一切皆非偶然,皆是平日身口意所造之業成熟的結果。佛法並非為了恐嚇眾生,而是要我們趁尚在人間、尚能回頭之時,及早止惡、修善、懺悔、改過。
ㅤㅤ明白因果,不是為了恐懼;是為了珍惜人身、慎護起心動念,為自己走一條光明的去路。